英國留學簽證實施新條例 學生和家長應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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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北京考試報

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馬海麗)記者從英國駐華使館獲悉,3月3日起,英國留學計點積分系統將實施新條例,以提高針對積分制第四級別學生簽證申請的標準。

新條例的主要內容包括五點:英語語言課程要求提高至歐洲語言教學評估共同綱領(CEFR)B2水準。學生要具有不低於B1的英語語言能力才可以在英國學 習英語語言課程。政府資助學生和特殊英語預備課程除外;學生在英國就讀低於學位水準課程期間,每週只能工作10小時以內,但就讀預科的學生除外;如果所學 課程時長在半年以下,親屬來英陪讀將不會被允許;低於學位水準課程的學生,其陪讀親屬也不得工作,除非其本人有資格成為第一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高技術移 民,或成為第二級別普通簽證規定的技術工作者、運動員或教會牧師;如果已在3月3日以前遞交申請並已付費,對其審核將遵循申請當時的規定,但在遞交申請 前,學生要查詢英國邊境管理局網站上相關資訊更新。

對於這次出臺的新規,金吉列留學有關負責人王婧表示,即將留學的學生要加強語言學習,新條例中,語言要求起點從原來的CEFR A1(歐洲語言、學習、評估框架A1標準,對應雅思成績為3分),提高到CEFR B1 (歐洲語言、學習、評估框架A1標準,對應雅思成績為3.5分)。此舉目的主要是為了更好地判斷學生簽證申請人是否有真正的英語能力、學習意向並經過認真 準備,從而在審核簽證材料中判斷申請人是否為“真正的學生(genuine student)”。

新政策的出臺要求學生在留學之前英語能力達到一定水準,這可能會擋住很多希望通過讀短期課程進而直接留學的人,學生和家長可早做打算,儘早開始準備語言。